我院喜获海南省五四红旗团委

发布时间:2021-05-07浏览次数:4

2020年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三力一度”新时代团的工作布局,紧扣时代主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团结带领全省青少年为海南自贸港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激励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和各级团组织担当作为、再创佳绩,共青团海南省委决定授予马贺晨等71名团员“海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马小贝等70名团干部“海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海口市西湖实验学校团委等71个基层团委“海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团支部等72个基层团支部(团总支)“海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珍惜荣誉,开拓进取,不断取得新成绩。全省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要向先进组织和个人学习,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党政中心,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凝心聚力为海南自港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重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