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学术成果:《城市更新过程中如何构建城市社区共同体》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4-08-17浏览次数:7900

为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增进学生对城乡规划专业的深度认知,艺术学院城乡规划专业徐游副教授开展题为《城市更新过程中如何构建城市社区共同体》的专题讲座,艺术学院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踊跃参加。 

讲座开始,徐游副教授先引入了社区的概念,探讨了多层次对社区的界定,以及社区的治理方式。城市社区作为当前人类社会居住的主要形式和促进社会发展的空间载体,是衡量人民生活发展的主要指标。而城市社区治理方法直接影响着城市社区的发展,因此成为近几年来学界探讨的热点话题,主要成果集中表现在治理模式、治理创新等方面:一是社区治理结构、模式、举措,如韩大元《宪法实施与中国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王芳《社区治理的结构、模式与创新》、赵连漪《我国政府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二是具体领域的社区治理,如陈鹏《城市社区治理:基本模式及其治理绩效》、程同顺《当前农村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思路》、赵刚《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与我国少数民族政策的调适》、徐晓林《中国虚拟社会治理研究中国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等。三是社区治理创新、新思路、新视角,如陈潭的《大数据驱动社会治理的创新转向》、王思斌《社会工作机构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网络型服务治理》、张伟明《社会资本、嵌入与社会治理》等。社区空间作为人类创新活动的场所,不仅是简单的高技术产业相关硬件社会的功能聚合,而且包含了物质、经济、文化等多种属性,对于社区空间的研究主要侧重于社区空间自身概念内涵、社区空间的属性划分以及空间组织结构的探讨,如吴康等人《中国城市网络的空间组织及其复杂性结构特征》;陈易《转型期中国城市更新的空间治理研究:机制与模式》等。 

徐游副教授从社会空间的角度出发,提出以空间再造创建治理共同体的模式,解释了构建社区共同体的重要性。共同体的构建本质上就是一种群体关系的构建,社会关系都需要依托具体的空间才能发生和展开,人类互动的条件是共同在场,场所作为空间也为互动提供了各种场景。社区空间的生产就是社区关系生产的过程,它们彼此建构。一方面需要构建空间与人的良性互动。列斐伏尔把空间分为三种类型:物理空间、精神空间、社会空间。在社区治理中不同类型的空间并非孤立的存在而是彼此互相联系的。以文化、经济、物质空间打造为基础,在行动中推进社会空间再造,少数民族具有独特的文化传统和文化体系,经过社会和现代经济的发展,居民在参与各族历史的文化活动中会激发各类的创新思路,促进民族之间的交往和互融,增加社区文化的多元性和包容性,可以不断的扩大邻里的社会网络,促进社会空间慢慢重建。多功能的邻里公共空间,居民重新建立起熟人社会,强调人与空间的互动,重塑社区积极的邻里治理共同体。另一方面需要构建社区关系网络。族际的和谐关系、社会空间的关系是少数民族社区治理的核心问题。网络化的治理相当于将社区空间分割成若干个子空间,交点就是每个居民,依据着社会规则、社区文化组成了社会网络,增强了空间治理的可视性,确定了社区空间秩序。从社区的基层政府到各民族的邻里级和组织级都需要构建关系网络,各种形态的少数民族社区,不论是移民性的还是世居型的,都需要融入到社区人际关系网络。社区共同体形成就是原子化的居民转化为块状化的过程,在少数民族社区治理中要处理好社区社会组织、基层政府、社区居委会和少数民族互嵌的多重关系。 

徐游副教授通过引入城市社区的概念,让同学多角度的了解城市、了解社区,了解专业的多元化特征,引起学生对专业的学习兴趣,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